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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店退货法律规定
1、实体店购买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可以退换货,消费者对规定的产品可以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2、法律主观:实体店退货法律规定如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3、实体店退货的规定如下:如果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对于国家有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的,消费者可以退货。而对于国家无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消费者可在七日内退货。
4、法律主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退换货有以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5、法律主观: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是针对网络购物、电话购物的,一般线下商场和实体店是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6、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对于实体店购买商品,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七日无理由退货。如有争议的,可以向销售方所在地的工商局投诉。如果是网购,除不适用七日无理由的商品外,商品销售者应当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