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ik Tok直播过程中,创作者频繁诱导互动,影响了消费者的交易预期和观看体验。Tik Tok平台不鼓励此类行为,鼓励创作者通过优质的内容和合理的互动,增强用户的参与感和信任感。
一、什么是“诱导互动”?
诱导互动是指创作者以获得折扣、福利、低价特权、购买商品资格等为由,诱导用户进行互动的推广行为。引导方式有口播、管理员弹幕、贴纸、字幕、背景板等推广方式。
二、如何认定「诱导互动」?
诱导互动是由创作者把参与互动作为获得折扣、利益、低价特权、购买商品的前提条件来决定的。相关的“互动行为”与“获得优惠”没有关系,或者没有履行依据,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交易体验。
“互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要求消费者做出与所介绍产品无关的“已拍”、“通缉”、“666”、“已报名”等无意义的评论;
2.要求消费用户“喜欢XX”;
3.要求消费者浏览直播间XX时长。
“获得折扣”,包括但不限于获得折扣、低价特权(如按承诺价格购买、秒杀)、购买商品资格、注册(如打折活动)、订单发货、订单验证、改价和邮费(不参与互动发货和支付)。
[违规示例]
1.一个创作者在直播间宣传。下单购买商品后,他在直播间待5分钟。同时,他对“买了666”做三点评论,48小时内可送达,15天送达,无需交互;
2、?“必须扣666才能报名领取福利”;
3、?“如果是你拍的,打3次,优先发货”;
4、?“扣除五倍大小的最后一只股票”。
三、如何避免「诱导互动」?
频繁的“诱导互动”影响了消费者的交易和观看体验,扰乱了平台的交易秩序,平台也不鼓励这种互动。创作者在与用户互动时,应坚持理性客观的态度,不应通过获取虚假优惠来进行利益诱导式的互动。
鼓励平台创作者通过优质的内容和合理的互动方式,增强用户的参与感和信任感,如:
1、?发布秒杀商品时,说明秒杀商品的库存,避免使用让消费者产生误解的模糊描述;
2.合理引导用户参与互动,如“我喜欢主播的关注”、“如果你喜欢产品和主播,就加入粉丝群,下次直播不要错过”;
3.合理控制“福利”发放节奏,避免长时间“压单”(长期促销优惠信息诱导互动,商品不上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