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小铺上线很久了,很多淘小铺店主都加入进来了。为了更好的管理淘小铺平台上的所有店主,淘小铺平台特别推出了相关的规则和管理规范,具体如下: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入驻淘宝店铺平台,为淘宝店铺平台促销员(店主)提供线上推广能力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第二条【效力等级】本规范是对淘小铺平台运营主体杭州谢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的补充,适用于淘小铺平台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机构是以合作服务商的身份进入淘宝店铺平台,为进入淘宝店铺平台的推广人员(店主)提供网络商品推广能力等培训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第四条[获取]
(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培训服务、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内容;
(二)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拥有淘宝账号,并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
(5)按照平台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
(6)公司商业模式、签约培训导师数量和质量等指标符合淘小铺平台要求;
(七)丰富的高素质培训讲师资源,较强的电子商务推广和运营能力;
(八)有一定的产品开发能力。
第五条【商务标准】
(1)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虚假的机构资质,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2.提供虚假的培训师信息,如不提供真实有效的培训师身份信息,不与培训师签订真实有效的劳动或服务合同或其合作协议等。
(二)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不正当利益,如未按时向签约导师支付工资、劳务费,导致培训服务质量下降或其他影响淘小铺平台利益的情形;
2.未能正确履行与培训讲师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因明显不公平、附加不当条件等原因与培训讲师发生纠纷。,而没有妥善解决,造成不良影响;
3.违反承诺,如违反与淘小铺平台的相关协议、规范或线下约定,未向相关淘小铺店主提供相关培训或培训内容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等。;
4.扰乱平台秩序,如伪造或骗取相关考核指标,包庇相关培训人员从事非法培训或推广活动等。;
5.侵害他人权益,如不正当获取和使用他人信息、骗取他人财物、骚扰他人等。;
6.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如擅自使用或以淘宝平台或阿里巴巴、淘宝等淘宝平台相关关联公司或其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名义发布信息;
7.违规推广,如夸大或歪曲官方信息、使用错误词汇或曲解佣金政策诱导他人、未按规范使用平台品牌标识、培训机构相关介绍、推广规范等;
8.机构不得采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导师培训服务费分配机制。如果培训机构被监管机构认定为违反现有法律法规,或者被监管机构调查,淘小铺平台有权解除与培训机构的协议,冻结应向培训机构结算的保证金和培训费。
(3)必须满足淘小铺平台的评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对签约培训讲师进行管理,签约培训讲师必须是淘小铺的店主,组织要保证所有签约培训讲师的培训推广行为都要符合淘小铺管理规范的要求。
2.符合淘小铺平台对机构的培训服务考核指标要求。基本评估要求是:
注:以上指标会根据业务发展不时调整,以淘小铺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对于达不到上述三项考核指标的培训机构,淘小铺平台有权:
(1)扣除下一结算周期的培训服务费;
(2)上述指标连续三个考核周期不达标的,该机构予以清退。
第六条培训机构导师管理
(一)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培训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应当确保所有培训师遵守淘小铺管理规范;
(2)培训讲师对淘小铺平台指派的学员进行线上线下培训。培训讲师根据淘小铺平台的要求,向学员推送淘小铺平台炸药及相关宣传资料;
(3)培训讲师不得在淘宝店铺平台提供的培训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培训微信群、淘宝群、阿里旺旺群等进行线下培训的场所)发布与淘宝店铺业务培训无关的信息;
(4)培训讲师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提供培训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淘宝店铺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不得通过私自添加好友的方式提供与培训服务无关的活动;
(5)培训讲师不得在培训过程中传播违反法律法规和淘小铺平台相关管理规范的信息。
第七条机构违反本规范,淘小铺平台可采取警告、扣除保证金、机构解散等措施。有关违规的详细信息和处理措施,请参见违规列表。
第八条【退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将退出淘小铺平台:
(1)准入条件不再符合本规范;
(二)有违规清退情况的名单;
(三)连续三个考核周期不达标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九条【退休和安置】
(一)因第八条第(一)项被离休的,可以重新申请居住;
(二)因第八条第(二)项被清退的,按规定列入违规名单;
(三)因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已经退休的,不得再次落户。
第十条【生效时间】本规范于2020年5月19日首次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