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新增人员
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满1年(2021年12月以前缴纳),目前在我县所属企业工作且未领取过县高学历人才津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
(二)既往人员
1、前期已纳入我县企业单位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范围。
2、截至目前仍在我县所属企业工作。
二、申报程序
申报时间:11月21日8:30-11月25日12:00
审核时间:11月21日8:30-11月25日18:00
申报时间过后,不再接收新增注册信息。
本次申报采取“无形认证”的形式,微信手机端登录“人才临沭”公众号,既往人员输入身份证号后核实信息即可,新增人员通过输入身份证号后进入登录页面,如实填写、提交信息,由县人社局通过后台审核,无需提供纸质材料。申报人员有恶意注册或提报伪造、虚假信息,故意扰乱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申报资格。
高学历人才津贴本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征求纪委监委、综治部门意见,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委托银行统一发放。
三、津贴发放标准
三年内按照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
四、注意事项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当年开始取消或停发人才津贴: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不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的;其他情形应停发津贴的。
联系电话:0539-2983227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